●2010年1月1日中午,石景荪母亲周素珍从栾城到新乐东方美院看望怀孕中的女儿,因女婿说当晚将从保定回到新乐陪女儿,周素珍和石景荪表妹一同离开学校回栾城。
●1月1日19时许,左启华穿女士服装潜入新乐东方美院教职工公寓1号楼508室,27刀杀死怀孕8个月的妻子石景荪,其中11刀为致命伤,两刀贯穿腹内胎儿头部。作案后,左启华于21时许返回定州老家。
●1月2日11时许,左启华从定州来到新乐东方美院508,“发现”妻子被杀后报警。
●1月3日,左启华供述,自己就是杀人凶手,并带警方指认了丢弃作案时衣物和所用刀具的地点。他称其妻性格强势,过年在女方家过、孩子归女方一人,产权必须写女方,还要他与残疾哥哥断绝关系,一度压抑的他想到杀妻。
@陈畅:哎,27刀!这赤裸裸的恶性事件,一尸两命,应该重判才对,对判决表示怀疑态度。
@刘伟:想起一句话:“不要超过对方的底线,否则迎接你的将是迎头痛击!” 但这哥们儿有必要搞得这么血腥吗?
@长江记者团:这种博士太幼稚了,是否我们在授予学位的同时,也能考虑到其压力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