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崇左、钦州等地开展试点,精准适用各项税收政策,在促进边境互市贸易、助推兴边富民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针对互市贸易发展受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出台《平台经济税收服务管理指引》,划定准入、管控和安全"三条底线"防控涉税风险,成功打造了广西首个平台经济税收监管体系。截至10月底,相关试点地区已办理税务登记平台经济企业102户,累计实现销售额413.95亿元,超过去年全年。
广西税务部门还在满足边民互市商品贸易与加工需求的基础上,立足地区特色产业,扩大增值税农产品进项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推动边境地区经济转型。截至11月底,广西税务部门已将坚果加工、水产品加工、植物油加工、茉莉花茶加工等15个特色行业纳入核定扣除试点、发布核定扣除标准将近140种产品,核定扣除政策基本涵盖边贸产品落地加工企业,有力促进了相关企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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