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桂林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各方利益,推动漓江流域保护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整治漓江沿岸"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卫生脏"现象,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山石、滥采乱挖破坏生态行为,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构建"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法治保护体系,上下同心、齐抓共管,让漓江流域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美丽。
推动流域生态系统持续优化。近年来,我们有序实施漓江补水、污水治理、护林改造以及漓江城市段岸线、洲岛生态修复及生态景观工程建设,漓江生态系统得到保护改善。我们要按照生态系统规律,统筹推进全流域保护漓江、全覆盖治理漓江、全方位提升漓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和林长制,建立完善漓江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漓江流域生态保护格局。实施漓江流域水治理工程,加快补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开展沿岸乡镇村屯污水垃圾集中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废水治理。强化漓江水源林建设,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力度,提升林分质量,改善林种结构。加快废弃矿山、洲岛、湿地、岸线边坡等生态景观修复,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一批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推进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推动流域整体功能持续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推动漓江保护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融合发展,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仍然薄弱。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提升格调品位,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风范、广西特色、桂林经典"的思路,建设世界级山水旅游名城、文化旅游之都、康养休闲胜地、旅游消费中心。立足全域谋划,突出城乡规划、政策机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相衔接,提升壮大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康养、医美、时尚设计等新业态,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建立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统筹兼顾县区和沿岸群众等各方利益。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低碳城市建设,积极倡导低碳绿色节约生活方式,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
桂林是一座山水甲天下的旅游名城,也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呵护好。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上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