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辩护律师转入政界和司法界的机制,增加辩护律师参政议政的机会和扩大参政议政的人员比例。同时提高辩护律师的经济收入,增加律师的经济影响力,这些对扩大辩护律师社会影响力具有重大影响,使人们能够很好地认识辩护律师,了解辩护律师在我们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其实,辩护律师是作为抵制人治和司法专断,推动文明社会进程的一种力量,辩护律师也是正义的代表,也是人民利益的保护神,而并非像有些人所说的是“替坏人说好话”的“论棍”。如果我们能够摒弃对辩护律师的所有偏见和歧视,能够积极地去配合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那么,辩护律师的工作就会顺利许多,辩护律师的公众形象也会日臻完美,人们对我国法制建设所投入的信心和期待就会与日俱增,这将是我们整个国家的福音。
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辩护律师开展其工作的基石,也是实现控辩双方平衡的保证。完善我国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不仅是辩护律师工作的需要,也是建设我国法制社会的需要。完善它并不是一件易事,并不能在一时间就能完成,它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乃至整个社会长期共同的努力才能实现,它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并在以后的改革中得到不断的完善。
注释:
[1] 陈卫东. 中国律师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40-41
[2] 钟坤凡. 修改律师法以及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J]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4):45-46
[3] 罗力彦. 律师在审前程序中如何行使调查取证〔EB/OL〕
[4] 陈瑞华. 保护律师任重道远〔J〕中国律师,2001.(7):45-47
[5] 王吉文. 刑事辩护律师的困境[J]律师世界,2003.(9):32-33
[6] 陈兴良 .为辩护权辩护—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辩护权[J],法学,2004.(1):52-53
[7] 龚德云.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最新透析[EB/OL]
[8] 任秉铎. 律师现状及其发展之思考[EB/OL]
[9] 佚名. 提高律师的调查取证权[EB/OL]
[10] 赵秉志. 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研究[J]中国律师,2001.(7):87-88
[11] 周旭照. 律师在侦查阶段应享有调查取证权[EB/OL]
[12]、[15] 封世强. 试述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局限和完善对策[J]法学探索,1997.(1):32-33
[13] 潘传平、伍始真. 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四证之我见[EB/OL]
[14] 雷鑫. 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分析及完善对策[J]宜宾学院学报,2004 .(3):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