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很多,各有利弊。大多数加拿大的法律援助计划采用“混合模式”,即以法律照顾为主兼顾一些其它方式的服务。
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己选择为其服务的私人律师,然后法律援助计划按照定好的费率支付该律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可以从几千名自愿参加援助计划的律师中挑选出自己的律师。
申请人不请私人开业律师,而由法律援助计划聘请的、拿工资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处模式聘用独立的社区律师事务所的职员律师。这种事务所由各种法律人员和社区成员所组成的董事会管理。
法律援助可以通过设在法院的值班律师来提供。刑事法院和某些民事法院设有值班律师向需要法律意见和代理的人提供现场服务,而且也向被警察拘留的人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这种服务是由公职律师或者私人开业律师提供的。
最后,非法律专业人员也可参与向低收入的人士提供法律服务或在社区服务所协助律师工作。这些非专业法律人员"非常熟悉社区的问题和需求,并具有不同程度的正规法律训练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