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经常酗酒,并且醉酒后时常殴打其父母刘某和韦某。刘某、韦某为躲避暴力的儿子,无奈只好移居至离家6公里的另外一个村,家中的田地由儿子管理。
在农忙期间,刘某某经常请求父母回家帮其种田、种甘蔗,可是干完活后,刘某某就翻脸不认亲,又把父母赶走。
今年8月份,刘某某领到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款38万元,当其父母向刘某某要求平均分割该款时,刘某某狠心拒绝。刘某还听说其子刘某某经常大手大脚花钱,可能38万补偿款已被花得差不多了。刘某、韦某于是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尽快帮其追回征地补偿款。
刘某、韦某文化水平低,无法提交起诉状。承办法官为他们制作了口头起诉登记表,当即办好立案手续。之后,刘某夫妇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5千多元的诉讼费,法官又为他们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同时,为防止被告刘某某将征地补偿款转移或花完,法官还为刘某夫妇办理了诉讼保全,冻结了刘某某存在邦溪支行的28万余元征地补偿款。
随后,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刘某某认为其父母在15年前离家出走将其抛弃,是自己一人在家里辛苦经营才把地保住,现在有了征地补偿款父母就想回来分,他不同意。说完之后,刘某某转身就离开了法庭,无论法官怎么劝说,他根本不听。
法官只得到刘某某家中再做工作。刘某某的态度有所缓和,但又提出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应当多分。法官没有放弃,不厌其烦的辩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征地补偿款38万元由刘某、韦某、刘某某三人共同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