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刘某某在船员论坛上发现一个帖子,发帖人阿蒙(在逃)自称可以搞到能在海事局网站上查到的船员证书。通过QQ,刘某某和阿蒙搭上了线,两人在广州约见了三四次,商议办假证之事及报酬问题。
为试探阿蒙的能力,刘某某在网上传了两个编造的船员资料给阿蒙。两三个月后,阿蒙回复说已经搞定,并要刘某某去上海海事局的外网网站上查询。刘某某打开网站一看,果然有,于是打了2万元到阿蒙的银行账号上。
随后,刘某某便在网络上,向熟人散布自己能够帮助船员办理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的消息,并称不用参加培训、考试即可拿证,且证书在海事局网站可以查到,绝对真实可靠。
而据介绍,船员证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发放有严格规定。持证者需具有专业学历,经过专业培训,并要有相应的航海资历和安全记录。取得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意味着可在沿海航区航行。
得知有捷径可走,不少船员找到刘某某办证。刘某某收钱后,付给阿蒙一部分,剩下的都装进自己腰包里。
据被害人林某所言,2006年他认识了刘某某,让刘某某帮忙办船员证,刘某某要他交8万元手续费和5000元报名费。之后,林某将自己的资料和5000元钱寄给了刘某某。大约一年后,刘某某电话通知林某证已经办好,网上可以查到,并要其汇钱。林某上网查看,发现确实有自己的船员升级信息,又付了刘某某4.5万元。2010年7月,林某再汇给刘某某2万元后,才终于将证书拿到手。
不仅如此,刘某某还与某些船员签订办证协议,让其再介绍其他船员来办证。浙江舟山的船员叶某称,他曾给刘某某介绍了20名船员,共向刘某某支付了78万元办证费用。但后来有三名船员在持证上船时,被海事部门查获系假证并给予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