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准备打电话问情况时,王某被冲上来的4个警察询问是否是波士公司员工,王某说“是”后随即被带到一辆微型车,手机被拿走。几分钟后,他发现公司其他员工也被带上车。
据波士公司值班员工张某回忆,“轰”的一声,他从酣梦中惊醒,一脸茫然的他爬起床后看到几十个人正在用大铁锤猛砸展示中心大门和窗户,随后一些人冲进展示中心。
惊魂未定的他被冲上前来的几个人牢牢摁住,夺去手机并将其押到停在路边的车上。此时张某发现,与自己一起值班的另外8名员工也被强行押上车,有的还是刚刚从被窝里拖出来,身上仅穿着一条短裤。
王某等人被带到岳麓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办公室后,约9点时,民警正准备给其做笔录,岳麓区国土局局长李某赶来告诉王某“别做笔录了,我是来接你们的,跟我去个地方。”
一行人来到了西湖建筑公司的岳麓区国土局拆迁事务所。
“把协议签了,把钱拿了,你们可以回去了。”李某对波士公司员工说。
“签协议要回公司商量好后再定!”王某等人再三解释后,才离开事务所,赶到展示中心发现,房子已经被拆除,地上满是零星的水泥块及家具碎片。
对于此次强拆事件,岳麓区政府坚称属于“依法拆违”。
岳麓区常务副区长丁某和副区长张某在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区政府曾多次与波士公司进行协商,但公司负责人却总是以以种种借口避而不见,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区政府只能依法强拆。
岳麓区国土局回复,波士公司现存建筑合法面积只有525.52㎡。2001年,长沙市潇湘大道拆迁征用了波士公司红线范围内的2351平方米土地,当时共拆除了建筑面积9584.48㎡并全部按合法面积补偿,但“考虑到企业过渡需要,当时对部分房屋实施了暂缓拆迁”。所以,按照波士公司建设工程许可证上101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减去已补偿面积,波士公司现存建筑合法面积只有525.52平方米,其余的均应视为非法面积。
波士公司称,2001年,长沙市潇湘大道拆迁征用了波士公司红线范围内2351平方米土地房屋已全部拆除,波士公司的其中一本房产权证也被注销。实际上,未被拆迁的展示中心就是剩余3002平方米地上的建筑。至今该地未被拆征,也未有任何单位对其进行过补偿。
随后,波士公司出示了“长房权岳集字第101010023号”和“长房权岳集字101010024号”两本房产证,房产证上标明波士公司展示中心的合法面积共4460平方米。
而两本权证上的房屋建筑,并不在2001年长沙市潇湘大道拆迁征用的红线范围之内。
“即使岳麓区房产局吊销波士公司房产权证,也应依法告之波士公司。”波士公司法律顾问周旋称,按照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然而,有关部门下发给波士公司的拆违决定书竟然是在撤消房产证之前送达,这一前后颠倒的逻辑关系,岳麓区有关部门显然难以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