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7日上午,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失去父母的孤儿周雪峰及死者的父母将浮桥经营者张玉珠、主管浮桥的漯河市水利局、漯河市交通局、河南省沙颍河工程管理局等七家单位诉为被告,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抚养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755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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