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其合法权益受到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侵犯,并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赔偿义务机关必须适格:赔偿义务机关是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的机关。
(3)应当递交申请书:受害人提出司法赔偿请求,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司法赔偿申请书应当书面载明下列事项:①赔偿请求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代理人的还应一并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②具体的请求赔偿要求、请求赔偿的项目与金额。例如,要求赔偿的金额或恢复原状的内容,同时还可以提出返还财产的要求。③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书应当说明受到损害的事实,以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与申请人遭受损害的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被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⑤申请的年、月、日。⑥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附件,包括确认司法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的文件,如法院的判决书、损害证明材料等。
申请人可以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4)请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如果请求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即丧失赔偿请求权。我国国家赔偿规定的请求期限为2年,从损害行为违法性确认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