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秘书长、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彦敏介绍说:“基金来源主要是社会筹集的善款,国家财政也有专项拨款。每年用于现役运动员的伤残补助金额在600万元左右。”
针对不同体育运动出现伤残几率的大小,运动员的伤残鉴定级别从轻到重分为11级至1级,最低经济补助为1000元,最高为30万元。
王燕也是中华体育基金会的投保人之一,王彦敏肯定王燕会得到伤残互助赔付,而且等级较高,“但具体的伤残等级,我们还要等待他们提交的报告而定。”王彦敏解释,最高赔付(30万元)一般发生在运动员训练、比赛中意外死亡或严重受伤(如变成植物人),“我们期待王燕能够尽快恢复。”
王燕以后的生活有什么保障,国家是否有赔偿责任。在“艾冬梅状告王德显”官司中担任原告代理人的许子栋律师表示,国家没有赔偿责任。
近日,记者电话联系到许子栋,向他咨询王燕受伤后有关赔偿问题,许子栋认为:“除了商业保险之外,运动员的赔偿应该由所属单位负责。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都会上赛事保险,出现意外事故时,除了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外,队员所在单位也应该负责,王燕是代表浙江队参加比赛的,就由浙江队来负责。国家队队员也一样,比如国家体操队队员比赛时受伤,应该由国家体操队来赔偿,但无法上升到国家赔偿。”
对桑兰在美国受伤后国家给予一定数目的现金,许子栋说:“这个不能算赔偿,只能算补助或者慰问金,国家队运动员受伤后,本身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国家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