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部门要做好全县统一征地工作,强化统一征地职能,绝不允许用地单位自行征地。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和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划转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转非人员及参保人员身份确认、登记工作。
民政部门要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要提供被征地农村的户籍资料,做好户籍审核、审批、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户籍登记。
农业部门要做好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导监督,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工作。
财政部门要做好征地统筹费收取、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经费划转、拨付工作。
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及征地统筹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统建安置住房选址、施工、质量等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测算各片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新城建设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应依据建设规划,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修建住房,定向销售给已进行货币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住房安置对象,以满足住房需求。定向修建并销售给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住房人员居住的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