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子的位置、占地面积、装修、园内附着物等进行补偿的。其中房屋的补偿标准因房屋的结构有所差异,楼房(两层以上)拆迁补偿费以3300元/平方米为标准;预制砖砼结构2800/平方米;砖瓦房屋2400/平方米;草房1900/平方米。除了房屋以及院内土地的补偿,还有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当然,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要根据当地政策的规定进行实施,全国目前没有统一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地区的补偿金额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
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可以用于自行支配,其最低的补偿标准是房屋的建筑成本价+土地的补偿。
给被征收人重新划拨一块宅基地迁建安置,另外,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折旧率及重建成本价等因素,再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用于被征对象重建房屋。
由地方重新建造房屋,提供给土地被征收人,其最低的补偿标准是同区位的“拆一补一”。除此之外,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及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居住条件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