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果园为什么会被强占?鸿富锦的行为到底是否合法?涉及农民利益的事,国土部门在是次强行占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先后走访了深圳宝安区龙华镇清湖居委会、宝安区国土分局、鸿富锦精密仪器(深圳)有限公司等多个与此次强行占地有关的部门。而最后了解的情况是:鸿富锦的行为是企业自已行为,在对果农陈某明所征地块的补偿上,程序上违法。
据投诉人陈某明介绍,被鸿富锦强行占领并推平的果园是其从深圳龙华清湖居委会租得的,在陈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承包合同上看到,合同签于1991年6月8号,双方约定如遇国家或集体需要征用此地,陈无条件服从,但甲方应按相应时期的赔偿法给陈赔偿。属青苗补偿给陈,土地补偿归村委会(即现时的清湖居委会)。
陈对记者称,2004年3月份,清湖村通知其租用的果园部分已被政府批准征用,要求其与居委会、鸿富锦商量补偿事宜,随后的5月份,三方对土地上的青苗进行了清点,鸿富锦公司派出的代表还在清点的资料签了字,按当时清点的数目,根据深圳市相关的征地补偿标准,他应得到400余万元补偿,但后来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不料今年的9月14日,深圳市宝安区公证处突然发给其一份提存通知,要求其在10月14之前,到公证处领取130余万征地补偿款。在随后的9月27日,10月4日,鸿富锦公司更是派出几百人及多部推土机,手持铁棍,竹棍将其30余亩果园,1700棵果树强行推倒,随后,鸿富锦对推倒果树后的果园进行了平整,准备动工兴建工程。
而至于补偿的130万余元,他后来了解得知,清湖居委、鸿富锦公司在和其关于果园补偿的事宜商量未果后,在没有得到宝安国土局的同意下,避开权利人,申请评估公司对其果园进行了评估,而后作了公证提存。陈一直不解地问记者:"按照法律规定,清苗的补偿是我的,我没有同意,又没有参加果树清点,这个评估怎么会有效呢?"
陈回忆称,那天清点果苗,他并不知道,中午时果园里有工人告诉,有人在强行清点果树数目,他随后赶至果园,发现清委村委委托的评估公司已点了很大一块面积,看到这种情况,他遂把果园的大门关闭,但下午时,点树的人不顾他的恳求,强行翻过围墙进入果园继续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