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为被拆迁人,你应当参与的程序有哪些?土地征收报批前部分阶段、实施征收决定和制定安置补偿方案阶段都需要你的参与。征收人在上述阶段都通知你参与了吗?如果没有被通知参与,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二)、国土资源部门有告知过你被征收的土地相关信息吗?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本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履行如下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国土资源部门有将上述信息告知过你吗?如果没有被告知,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三)、你签过这样的调查表吗?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调查结果(预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你签过这样的调查表吗?如果没有签过,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四)、国土资源部门有告知过你申请听证的权利吗?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你被告知过申请听证的权利吗?如果没有被告知,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五)、你见过这样的征地公告吗?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并负责具体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你见过这样的征地公告吗?如果没有,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六)、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听取过你的意见吗?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中,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给你表达意见的机会吗?如果没有,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
(七)、最后征收程序就是被拆迁人与征收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了,你家房子被拆除前,有签署补偿协议吗?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商签订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如果征收单位未与你签订补偿协议,就拆除了你的房子,那么征收程序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