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与零星开发、小片区开发的土地相比,成片统筹开发,进行过城市设计和地块包装的土地,要“值钱”得多。
因此,为了提高土地的开发利用效益,镇街在实施土地统筹过程中如果有资金困难,可向市财政申请借款用于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办理用地手续所涉及的费用。
《办法》指出,镇街征收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拆迁等三类征地都可以向市政府借款。征收集体农用地中,其征地补偿、安置补偿、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都可以纳入借款范围;对建设用地的补偿的借款范围包括收购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征收集体工业用地的补偿、征收宅基地的补偿等。而包括征地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和异地补充耕地调节费用在内,完善用地手续须缴纳的费用也可借款。
以上几类征地,若向市政府申请借款,还必须符合相应条件。属已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轨道交通站点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可纳入土地统筹借款范围。
非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则必须符合新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此外,统筹土地须连片开发和有规模效应,并应在五年内能够被开发利用。性质属工业用地,应选址于规划工业园区内,且用地规模不少于1000亩;属经营性用地,用地规模不少于100亩。
据悉,借款资金将以向银行融资的形式筹措,由市财政向金融机构统借统还土地统筹借款。土地统筹借款专款专用,由市财政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申请的镇街在核定额度内发放。额度以统筹土地的补偿费总额与完善用地手续须缴交费用的总和为限。
此外,土地统筹借款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收利息,且土地统筹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如果借款镇街未能按计划归还土地统筹借款本息,则市政府将直接收回统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