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矿产资源为马村区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九大煤矿的相继开采,也给马村区带来了许多地质灾害隐患。主要表现,地下采煤造成的大面积地面塌陷、地裂缝,房屋损毁,农田耕地逐年减少,人地矛盾加剧。全区64个行政村,程度不同的塌陷村有42个,塌陷面积达到35014亩。随着煤矿采掘工程不断进行,此类问题正在逐年增多,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及信访维稳工作。
针对此种情况,马村分局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努力尝试 “五结合”工作法。
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有效避让地质灾害。对地质灾害破坏严重的村庄,积极协调其实施整体搬迁。新村选址不仅符合地质灾害避让的有关规定,更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标准,选取土壤条件较好,且地表和地下已无矿产资源,适应耕作的地区,按照布局优化、节约集约的原则,以自然村为单位,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产业发展各类用地。通过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建设新居,形成居住相对集中的新农村格局。目前马村区已实施整体搬迁5个村;
二是结合土地整治,综合治理地质灾害。对于较大较集中的地质灾害区域,尤其是整村搬迁后的留置地,加快“空心村”改造,适度调整撤并布局分散的各类用地,合理开发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等,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对整治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彻底治理,不仅解决了治理过程中影响人居且不彻底不到位的弊端,更提高了土地整治的质量,同时优化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目前正在实行彻底治理的有2个村;
三是结合土地利用,多渠道治理地质灾害。历来在地灾防治资金投入上,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但由于各方面因素限制,分散的较小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资金不足,造成较大地灾有钱治、较小地灾无人治的现象。我局结合土地利用实际,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地灾防治。对民间资本投入后整治出来的土地,可由投资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进行开发建设,享有收益。尤其在城镇附近,由于土地有增值空间,实行谁治理、谁优先受益,民间资本受利益的驱动,积极投入土地整治工作。一方面可以解决地灾防治的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又消除了地质灾害危害,充分有效地利用了土地资源;
四是结合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化解地质灾害引发的矛盾。由政府牵头,分局业务科室、国土所、采矿企业、村委会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受灾村民、村委和煤炭企业之间的协调交涉,快速合理解决地质灾害引发的经济赔偿问题,避免由于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引发上访事件。目前为止,已成功参与并化解矛盾2起,正在积极协调1起;
五是结合土地补偿标准,尝试制定地灾赔付新标准。对全区地面塌陷问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汇总后上报区政府,提请政府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出发,重视塌陷区防治工作,参照并结合土地补偿标准制定出台统一的地质灾害赔偿标准,让赔偿治理工作进入制度化轨道,使问题出现时有据可依,让企业和群众双方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