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番禺区国土房管分局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广州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将《征收土地方案》报请省政府审核同意并报经国务院批准。今年7月9日,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利用函〔2007〕765号文批复了农转用和征收土地方案,省政府批准了征收土地实施方案,8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征收这些地块。
公告显示,广州市亚运村项目征收番禺区石��镇海傍村,石楼镇南派村、裕丰村、赤山东村、赤岗村、石一村、石二村的集体土地225.0345公顷(合3375.5175亩)。其中,石楼镇裕丰村被征收集体土地面积最大,共145.3194公顷(合2179.791亩)。
这次征收的土地类别包括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也有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林地等。其中水田的补偿标准为95.6850万元/公顷,养殖水面的补偿标准为114.822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76.5480万元/公顷。
补偿统一采取货币方式,补偿类别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此外,为了壮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上述七村村委会还将获得另外增加的经济补偿。其中,裕丰村获得的额外补偿最多,达到1570.5296万元。
公告显示,七个村共获得经济补偿32332.3055万元。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要在9月1日至9月10日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其中,海傍村在番禺区石��镇国土所办理,其余在番禺区石楼镇国土所办理。公告同时明确,《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昨日同时公布的还有4份与亚运村项目相关的征地公告,在石楼镇南派村、裕丰村和石��镇海傍村共征地29.9805公顷,用于建设村民住宅,三个村征地补偿总计4387.8275万元。此外,在南派村、海傍村还征地共24.222公顷作为村经济发展用地,经济补偿共3124.9239万元。
公告还指出,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可于9月15日前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按所属辖地送达番禺区石��镇国土所、番禺区石楼镇国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