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政府从县直各有关部门抽调42名优秀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塔哈、友谊、二道湾、富裕镇四个乡镇、17个村屯,每个乡镇派一名正局级干部带队,每个村派2名工作人员,由一名副局级干部带队,工作队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与各乡镇工作组和村干部密切合作开展工作,按时足额把征地补偿安置费发放到被占地的村和农户手中。
2.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的政策宣传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组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征地补偿的政策法规,把征地补偿政策宣传单送到每个被征地户手中,把政策宣传到位,并做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向补地农户讲明建设111国道的重大意义,切实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3.认真做好征地补偿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村要公开补偿费的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土地、农委等有关部门,要对各村土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土地补偿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4.切实做好征地其他补偿费发放工作。各村、县直各单位及部队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由县征地工作组负责发放;林地补偿费由林木采伐组负责发放;房屋拆迁补偿费由房屋拆迁工作组负责发放。凡是涉及农民承包田的,要从农户承包田的总面积中扣出,重新核实承包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