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占运用宅基地面积。现在乡村建房对房子的面积有着很明晰的规则,有必要在宅基地划定的规模面积内建房,如果超出部分面积较大,不只面对确权时会十分费事,而且可能会缴纳一笔不小的费用。这种状况如果以后再想请求宅基地,会特别困难,乃至面对无法批地的状况。
2、将原有宅基地租借。现在,许多农户家里本来有宅基地,但因外出打工,或许搬家城市等各种原因,导致宅基地长时刻搁置,在此状况下动心思把原有的宅基地流通出去或许租借出去了。关于这种状况,想从头请求宅基地建房也是不行的,现在乡村的规则有必要是一户一宅。
3、因特别原因而构成的一户多宅。前面我们刚提到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准则,可是现在的实践状况是,由于各式各样的前史原因,导致许多乡村家庭一家人有几处宅基地,且这种状况很普通。关于这种状况,国家此次的方针是:多余的宅基地将会被收回或许以有偿运用的方法持续运用。更为重要的是,在新一轮土地确权后,这些农户也不能再请求宅基地建房。
4、地点区域没有宅基地批阅权限。由于乡镇化进城的加速,使得一部分乡村成为了城区,村庄不行逆的成为了“城中村”,因经济安排、土地性质发作改动,导致这些村里的一些农户没有宅基地。由于当地政府的功能跟着“年代的改动”也发作了改动,现已没有乡村宅基地批阅权限,这种状况也是很难请求到宅基地的。
5、请求区域没有宅基地批阅规划。与前一种状况相反,一些人在挑选建房时,喜爱远离本来不大的村庄,而到村外一些开阔地带建房。同样,这些不在当地城乡规划建造规模内,故而想请求宅基地也是很难的。总而言之,几千年以来,我国乡村的整个经济,一向是以家庭为单位,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的连续,坏处就是土地整体运用率低,出产功率低下,构成许多土地资源的闲置。而对乡村土地进行现代化出产运营处理,在现在看来现已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