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上午十一点左右到达岳池县后,我们率先来到涉案房屋所在地,了解该房屋现状。经考察,该地区现已建成安置小区,原涉案房屋不复存在。了解小区内部环境和周边配套设施,主要是为了核实涉案房屋周围的环境,判断该地区是否已经城镇化,是否存在城中村的现象。随后我们回到岳池县法院,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询问具体情况。原本调解时间定在下午两点半,当事人却迟迟未到。在得知当事人是在法院门口等待律师后,我们将当事人带进岳池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先不谈案件,只是询问其生活、工作方面的情况,了解其在纠纷中的难处,取得他们的信任。律师到达后,我们开始为他们梳理案情,分析利弊。经过初步交谈,当事人表示同意进行调解。
我们先询问当事人对征地拆迁的看法以及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而当事人略显消极,面露苦色,皱着眉头,把头埋进臂弯里。我们没有放弃,从各个角度切入,详细为其讲解分析各个方案的利弊。直至下午六点,她才缓缓抬起头,小声说“我听懂了” ,并提出自己的要求。针对当事人所提出的要求,我们立刻与政府方面协商。为了使调解及时、有效地进行,还特地将县政府领导请到法院。“人性化是一个主题,司法、执法都应该重视。现在固然存在简单执法、简单司法的问题,今天我们来就是为了解决问题。”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我们数次分别询问并代为交流沟通双方意见,并根据双方的意见对协调方案作出多次修改。当事人一方多次变更其请求,使协调屡次陷入僵局。随着调解的进行,当事人逐渐摆正心态,并根据我们的意见调整自己的要求;政府方面积极询问适合的房源,努力为当事人安置一个合适的家。最终,赵某某与岳池县人民政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岳池县政府的领导表示,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异常激烈,群众对于这个问题非常敏感,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极大;如果负责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都能采取最高法院这样的工作作风和热情,许多矛盾都可以化解,也就不会存在钉字户的问题了。岳池县法院行政庭庭长由衷感叹:对最高法院领导对工作的尽心尽力,以及工作效率深表敬意;对他们的工作成效深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