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聋不哑也不傻,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健康人,就算是父亲,我不同意,他也无权擅自处理我的房产!”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49岁的杨某,他显得有些激动。
据杨某介绍,住在原本属于他的房屋内长达9年的李某,说起来跟他们家还算是亲戚。2002年初,因为他在高速路上出了一起车祸,因此欠下了一大笔债,其中有4万元是欠李某的。为了找钱来还债,他随后前往昆明一家医院打工。当时通讯不发达,跟家里联系较少。以至于父亲将他的房产卖掉他都不知道。1年多以后,杨某回到贵阳,当得知由于债主追债,自己的房产已被父亲卖了,后悔不已。
“买房者是李某的小舅子黄某,实际住在这儿的人却是李某,而我之前欠他4万元,这难免不让人有想法!”杨某对记者说。鉴于对方有《售房协议书》在手,加上彼此之间还有一层亲戚关系在,也不好让对方搬出来。2004年,当这套房屋的产权证办下来后,杨某没有告诉李某,更没有跟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于是,现状就这样一直维持到五里冲片区拆迁改造消息到来的那天。
“房产证上虽然是我父亲杨某的名字,但一楼是早已分给我的,协议书上也明确注明‘特由父亲出面将野猫井33#房杨某所属部分出售给黄某’。我父亲几年前已经去世,母亲早已不在人世。被卖掉的一层楼部分属于我继承所有。我是完全民事行为人,在未经我的同意或委托的情况下,他们跟我父亲擅自签订的那份《售房协议书》是无效的!”杨某认为。
据杨某介绍,今年以来,他曾多次跟李某协商,愿意退还黄某当初的购房款,相关利息则跟李某居住这些年来的租金相抵消,但对方执意要以房屋产权人的身份来享受拆迁补偿,结果双方不欢而散。
对于下一步的打算,杨某表示,此事目前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他愿意等待法院的相关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