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征地拆迁工作,实行指挥部领导,项目法人委托县(市)、区政府实施的管理体制。铁路工程涉及的各县(市)、区政府为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作负总责。市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满负荷、高效率、快节奏、求实效”的要求,加强指挥调度和协调督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管领导要亲历亲为,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要采取领导干部包村、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征地、拆迁和安置,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的征迁任务。市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为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创造良好的条件。 (责任编辑:Shaoshan)
(二)实行协调调度制度。市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征地拆迁汇报,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市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每周召开联席会,加强与铁路部门和各县(市)、区的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办有关县(市)、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要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机构要每日向市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市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审核、登记、备案,并及时以简报形式通报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
(三)严格执行征迁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石家庄市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政策、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程序和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维护被拆除单位和群众的合法利益。要认真落实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各项保障措施,保证拆除工作和谐有序推进。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沿线单位,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产权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度,多角度,广泛报道铁路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铁路征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在铁路征迁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政府、部门责任人和影响、干扰、阻挠征迁工作的典型案件,及时跟踪报道、曝光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