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照顾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本文开头所提到的两个案例,都是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在继承时采用法定继承的方式。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一案中,因为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父亲的母亲也就是祖母健在,这样父亲的遗产就会平均分成三份,一份给独生子女,一份给配偶,一份给祖母。如果祖母还有其他的子女或者孙子女,在祖母去世后,这三分之一的遗产会连带祖母的其他遗产,进行继承。因此独生子女最终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二婚妻子独享全部遗产一案,被继承人父母双亡,没有子女,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按照继承法的法定顺位,配偶优于兄弟姐妹。因此其遗产应由二婚妻子全部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常识部分继承法可能会考的知识,相信各位考生都已经掌握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来华图跟我继续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