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有法律纠纷吗?显然不是。谢女士一家对于拆迁补偿一直坚持着自己的诉求:其一,有多份证据证明“我们被拆掉的是商铺,可拆迁方说只能按照商品房1比1.3的比例赔偿我们,我们觉得不合道理,就没有同意这样的补偿方案。”其二,房产证上记载的面积虽然是170平方米,但实际上是222平方米,这是因为“当年整个小区有几十套商铺,办房产证的时候,为了省钱,办证的面积也没有按照建筑面积办证,而是按照套内面积办证,所以面积‘缩水’了。”
但这些诉求明摆着在当初没有得到拆迁方的正面回应,不然也就不会出现强拆的事情。而强拆又恰恰是问题的引爆点。谢家人所言属不属实,诉求合不合理,恐怕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而如果谢家人所言属实,虽然拆迁方说“是谢女士不来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来,我们没有办法才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了强拆”,但显然也经不起法律的推敲。也就是说,自强拆之后,在这场博弈中,双方已是鸡同鸭讲。既然谁都认为自己掌握着“真理”,为何当初不直接向法律求助呢?
纠缠7年之后诉诸于法律,对于双方来说诚然也可以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但7年的拉锯战,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其实都是彼此难以承受之重。更关键的是,增加了取证难度不说,也让本不必迟到的正义,人为地迟到了7年。
当然,这也是当下拆迁事件中的通病——其实不只是拆迁一方,很多居民也是如此,不相信法律或者说第一时间不知道向法律求助。这并非法治社会之福。在此背后固然需要完善制度笼子,加强法律的刚性约束,但也离不开每一位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须知唯有法律之剑才能涤荡一切不公不正,最终也才会获得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原标题:业主6间房屋被强拆7年后状告拆迁方索赔66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