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市政府召开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以来,市住建委加大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制止、报告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的通知》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巡查、制止、报告”违法建设的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能最早发现小区的违建。相关政策规定物业发现业主进行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制止、登记,包括口头劝阻和书面通知,阻止参与违建的人员、材料和设备进入小区;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的城管或规划等部门书面报告,并留存副本备查。”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这些环节以后,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监督拆除违建等工作。业主不配合拆除违建的,城管部门将组织拆除,同时通知房屋登记部门,暂停办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冻结交易,直到违建拆除。
市住建委监察执法大队今年已经通过抽查和群众举报方式,对全市近300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督查暗访。据了解,全市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小区内的违法建设都能按要求,认真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职责。
市住建委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如果业主发现小区内有违建问题,可以直接向城管、规划等部门举报,也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投诉,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有关部门报告。若物业企业不作为,可向市住建委、城管和规划等部门投诉,确认物业企业不作为和违法的,从重从快给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