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考生如果有相应公职考试复习经验就不难发现,在公共基础知识繁杂考试内容中,哲学部分首先需要考生理解内容含义,并且需要考生在理解内容和原理的基础上通过题目考察具体应用能力。故在此特意拿出哲学之中唯物论中运动与静止部分详细并着重解释该内容。
提及运动与静止首先需要提及物质的定义,即客观实在。物质必须为客观,因不能存在在人脑之中成为主观。再者物质均有具体形态,故为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存在的物质。故物质的唯一特性为客观实在性
但物质想保持自身存在必须保持运动状态,试想人作为一种物质,如果血液停止流动、心脏停止跳动,人作为人还能不能存在?仅存的肉体只能作为肉身而非人本身了。故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事实上世界上不仅存在绝对运动,也存在相对静止。但仅存在相对静止而非绝对静止。原因很简单:绝对静止为完全不运动,但之前已经做解释完全不运动事物本身已经不存在,故仅仅存在建立在绝对运动基础上的相对静止。即两个事物都出在运动过程中,但相对速度一致,相对参考系而言为静止状态。故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所有事物都处于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之中。
事实上,如果只谈运动而否认静止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庸俗唯物主义)怪圈之中,如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显然不可能完全不存在相对静止。故此观点错误。
此知识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较为重要和核心的观点,需考生着重注意理解,并在理解的基础之上做针对题目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