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老城区有好多老房子,有时候在那经过都怕它会突然间倒下,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时可以如何处理?”昨日有网友发问。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大部分的危房都是位于海珠区、荔湾区等一带的老城中心区,多数为砖木、混合结构,木结构构件容易受到白蚁蛀蚀、霉变等威胁,出现严重腐朽的现象。根据2008年广州房屋安全普查统计,广州老城区六区一街查出危房997栋、10.1万平方米。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市民如发现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可及时向当地街道或房管部门报告。
“我家隔壁有个工地准备开工挖基坑,我担心危及到我租住的房屋安全,但我单位又没有其他房子可以安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住房安置,租金怎么算?”有网友问道。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答复,根据《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各区分局申请临时住房安置。
如果房屋住户在治理危险房屋期间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公房租金标准计收。如果是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危险房屋治理期间,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租金,按廉租住房有关规定计收,即每月1元/平方米。
“我发现自己的房屋出现裂缝了,怎么办?”一位家住地铁工地旁的网友昨日提出,自从地铁开始施工后,他家住的楼房的外墙上出现了裂缝。
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房屋出现裂缝的原因有很多种,如果是温度收缩裂缝,一般不会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如房屋鉴定属地铁施工原因造成的,业主可与地铁公司进行交涉,交涉不成功可向法院起诉地铁公司。
房屋出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说明房屋安全产生隐患,比如基础出现损坏,或受到外界的影响基础出现不均匀下沉,引起上部结构和墙体开裂等。为保证房屋的安全,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房屋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