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拆迁户,我在市区的一处私房今年因房产开发而面临拆迁。拆迁公司找我谈了好几次,我都没有接受安置方案。主要原因是,我家开了两个店面经营,我和妻子从单位下岗后,就靠这两个店面维持生计。这几年城市扩大后,两个店的生意好,我们全家的生活全靠它。现在开发商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我们的房屋评估时,把我们的房子当作居民用房,完全不考虑他的实际现状。开发商依居民住房的标准给我们实行安置。在我几次拒绝拆迁公司的补偿协议后,开发商现在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裁决。现在他们通知我去听证,我对所谓的听证、裁决等程序一无所知。请问:我该怎么办?
拆迁程序还是比较复杂的,这里将拆迁的程序作一个大致的介绍:
首先,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和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