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没有树立保护生态理念是生态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之一。
第二,政府欠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度。只有出台相应的制度才能对生态破坏者进行相应的约束,才能对违法相应制度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相应的出发,做到有迹可循、有法可依。
第三,政府对生态破坏问题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自然会有很多企业铤而走险,从而做出违纪违规破坏生态系统的事。
第四,政府的处罚力度不足,也可能是生态问题产生的根源。如果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根据违法情节给予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处罚,会对生态破坏者给予一定的约束。
第五,政府欠缺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系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以上作为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各位考生务必理解到位,这样在分析生态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针对性。至于解决生态问题的方式方法在这里就不进行赘述了,在了解产生根源的情况下,针对相应的根源提出适合政府开展的方式方法即可。
在V4的面试体系中,需要强调的是政府思维,站在政府角度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而非站在普通民众角度思考问题,这是V4体系中至关重要的,所以各位考生务必琢磨明白其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