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只要能分户,就不会追究一户多宅的问题了。一户多宅的可以进行具体分户的,多余的宅基地不予回收。
2、对农业发展大有益处的违章建筑可以暂不拆除。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违章设施。部分农业上的设施虽然属于违法的,但是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这一类的建筑物暂不拆除。
3、农民唯一的但是属于违章乱建的住所。这类住所虽然不符合规范,但是为了不让农民居无住所,还是会暂不拆除的。只是此类宅基地有一个要求,就是建筑面积小于贫困住房的标准。
4、隶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比如:一些农民会在自家的宅基地旁边建造一些车库之类的房屋,只要没有占用公共用地,不损害其他村集体成员的利益,就不会被拆除。如:阳光房等没有侵占到公共面积,不影响市容市貌且没有邻里纠纷的。
5、一些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这类房屋会给机会补齐相关的证件,可以缓拆或者不拆。
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以上所说的这物种建筑暂且不会拆除,但是并不代表以后不会拆除,所以,大家在农村建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以免以后在被征收土地的时候,因为是违章建筑不能获得安置补偿,这个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