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出大戏一直唱到2009年初,明华在动迁到清漪园公司那栋房产时,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逼迫清漪园公司就范,勒令清漪园公司按照还款协议中所约定的还款金额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清漪园公司方才醒悟,原来这貌似雪中送炭的救命恩人根本就是一趁火打劫的土匪强盗。明华房产早有预谋,撒下渔网,布下鱼饵,似姜太公,等着大鱼上钩。而现在的清漪园俨然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不得不任人摆布。有人还在为明华鼓掌叫好,认为明华利用信息不对称给清漪园下套只是一种商业运作,完全是生意人精明的体现,天经地义无可厚非,清漪园此等自投罗网怪不得任何人。如果你也对此津津乐道、应声附和,那就大错特错了。
殊不知,明华房产在开发房产之初期,为谋求拆迁成本最小化胆敢以身试法,耍尽阴谋手段欺诈一中型被拆迁企业,可想而知,若换做平民百姓,岂非更加肆意妄为、变本加厉?最叫人担忧的是,在房产开发的中后期,即施工建造和房产销售阶段,有着此等钓鱼拆迁前科的明华房产,很可能为了削减基建成本而偷工减料,这不仅损害了购房者的经济利益,更是对人身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或许有人会问:明华房产此等不法拆迁就没有人管一管吗?
清漪园公司不愿作沉默的羔羊,断然回绝了明华公司的无理要求。继而引发第二波高潮。明华的棋子--刘某,一个未曾露面的购房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清漪园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明华公司仗着自己手段高明,利用第三人作幌子,看似购房行为与已无关,但铁证如山,无论从购房资金的来源还是建行的指证,均有力证明了明华公司即是背后的主谋,真正的买房人是明华而非刘某。可法院却全然不顾刘某漏洞百出、前后矛盾的当庭陈述,无视证据、无视事实,竟然对刘某的说辞全盘予以认定,作出了支持刘某诉请的一审判决。
明华房产胆敢如此造次、推翻事实、颠倒黑白,无理撒野,恶人先告状,而不明就里之法官竟然糊涂到尽信刘某之信口雌黄、一派胡言,对清漪园公司提出的诸多疑点置若罔闻、视而不见,不由促人深思,更叫人心寒。怪不得,明华钓鱼拆迁早已有了后招,这人民法院即是明华之法律武器和有力保障。纵然清漪园公司证据确凿,也求告无门。
据闻,在钓鱼拆迁案一审阶段,突现一具名举报,直指该案主审及上级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性质恶劣。真实与否尚且不论,但就法官判案之专断糊涂,至少可印证了些许事实。法制社会本该给民众一有理申辩之处,以维护弱势群体之合法权益。朗朗乾坤,我们期待并相信,在我们生活的这座“文明”城市,尚有正义之士,尚存正义之师,可还事实以本源,可还人民以公信,最终能作出公平、公正、公开的正确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