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刚刚接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将着手研究讨论北京的落地执行方案,届时也将制定京版统一的《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文本,在二级以上医院内执行。
据了解,自2007年起,北京市卫生局就建立了防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医药企业、医疗卫生基建工程单位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给予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度,即凡是发现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临床医疗服务、基建工程等活动中,给予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清除出北京医疗市场;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员表示,凡是有证据的商业贿赂举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纪检部门绝对不会姑息,医生收受药品公司回扣,与收取病人用于感谢的“红包”不同,前者属于商业贿赂,归纪检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后者市卫生计生委一经核实将按相关监管办法进行严格处罚。
2012年,北京市卫生局在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抵制红包、回扣活动,同时要求各家医疗机构向患者及家属公布收红包、回扣的举报电话。多家医院也曾通过网站、门诊大厅公示牌、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收红包、回扣举报热线。
对于当时难以拒绝患者红包的,市卫计委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廉政账户01090520500120111027404(北京银行),供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回扣。此外,部分医疗机构还建立了自己的“廉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