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规药品管理,常规药品要按需确定种类,建立账目,专柜、分类放置,标识清楚,专人管理,清理、补充及时,无积压、过期、变质,并有交接登记。
(1)病区口服药基数按需求设置,存放于干燥清洁玻璃瓶内,瓶外蓝框白底标签应清楚标识药名、剂量、数量。
(2)病房根据病情需要设置外用药品基数,如石蜡油、漱口液、硫酸镁溶液等。外用药应专柜存放,使用红框白底标签标识,标签清晰,勿与消毒剂混放。
(2)急救药品做到“四定”:定量、定位、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完好率100%.
(3)建立急救药品一览卡、药品放置示意图、急救药品交接本。班班交接,交接人员签名。
(4)每周一护士长与治疗护士共同清查一次,有记录并签名。
(5)护理人员必须掌握急救药品药理作用、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观察处理,并有培训考核记录。
(6)急救药品有备用基数,按分类依次放置,药物应标注有效期,用后及时补充。
(1)高危药品:包括建立高危药品目录、严格使用登记、落实高危药品警示制度,明确高危药品潜在风险及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应指标监测。
(2)毒麻限剧药:置保险柜存放、达到“四定”要求,保持与医院“关于科室存放麻醉和精神药品基数的通知”相一致的固定种类与数量,按要求登记、交接,基数不可随意增减,需变更时,要按照科室申请——医务处、护理部审批——下发公布通知的程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