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写公证书,一定要按照法律文书的格式来写。公证书的第一部分为文件名称和字第号。抬头:公证书。换行书写公证书的字第号。
(三)其第三部分为公证事项。该部分是公证书的最重要的部分。公正事项的种类就决定了公证书是什么类型。公证事项有多种。分别为: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出生,学历,学位等等。
(四)其第三部分随公证事项的种类而有不同的书写。也与公证事项的复杂性有关。简单的如声明公证书。复杂的一般就是遗嘱公证书之类的。举例,公证事项:声明。换行书写:兹证明王刚于2012年11月30号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五)其第四部分为结尾。结尾写明公证处名称同时进行公证的公证员需签名,并落款公证日期。在落款的公证日期上加盖公证印章。
(六)写公证文书时,必须结合申请人在公证时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来写。这样,公证书才能更完整的表达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七)很多公正书都有附注,附注是对公证书的补充和说明,附注能使公正书更加富有条理性和逻辑性,更加完善了公证书和其他委托资料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