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孙发荣又增加了一个人生角色:重庆市律师协会专职会长。
那年的4月26日,重庆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幕。229名到会律师首次通过直选,确定重庆律协的第一任专职会长。
13名律师毛遂自荐。最终,孙发荣和其他两人成为正式候选人。三人均颇有建树,收入不菲,而做专职会长年薪只有12万元,有人认为“这是丢西瓜捡芝麻”。
8分钟的竞职演讲,中途响起的三四次掌声增强了孙发荣的自信。
演讲中,孙发荣明确承诺:“绝不参与所在律师所的任何业务和事务工作、绝不利用会长身份为所在事务所招揽业务、绝不利用会长身份储备业务资源。”铿锵话语深得人心。最终,孙发荣以绝对优势当选。而在任期间,孙发荣要如她所承诺的那样,不能参与原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每年100多万元的收入变成了12万元的工资。
孙发荣任专职会长,一度引起关注与讨论,被解读为“律师管理体制的创新”、“新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经验”,认为是“小政府、大社会”期待着发达的新社会组织,有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了引导律师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孙发荣倡导在全市实行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制度,挑选了1000余名以党员为主的律师轮流进驻各级信访办值班。至今,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5000余人次,深受好评。
孙发荣认为,“这一次作为新社会组织代表当选,跟律师行业的发展有关,它正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重庆市委组织部则表示,在新社会组织中,律师队伍最庞大,同时比较规范,其党政工作也受到肯定,从中遴选一个代表具有典型意义。
据重庆市委组织部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处长张爱萍介绍,孙发荣是由重庆市司法局党委推选,经层层推举和考察,最后通过差额选举当选的。
“全国党代表名单公布当天,《人民日报》发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全党的嘱托,神圣的使命》。我想里面写的就是我应该要做的,包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把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的情况,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集中起来,反映到党的十七大上去’。而且我本身就是基层代表,对基层的情况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