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司法部令第128号发布《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树图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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