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因经营需要,聘请广东鹏星律师事务所陈朝阳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2)、协助完善甲方聘用、续聘、辞退、解聘员工的工作程序,为甲方取证提供专业意见;
(3)、完善甲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并草拟、审查重大业务合同;
(4)、代甲方规范甲方所制订的企事业内部规章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规范各种文书及往来函件的格式;
(5)、参加调解甲方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6)、参与甲方追收业务欠款工作,起草各类追款函或律师函,协助重大欠款的催收;
同时,法律顾问向甲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务,为甲方提供新颁布的涉及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典型案例及合同范本等法律信息,并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