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或者虽然签署自己的姓名但由当事人承担有关责任)代为书写旨在表达当事人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意见的文书。律师代书的法律文书可以分为诉讼法律文书和非诉讼法律文书。
1.律师代书的诉讼类法律文书主要包括: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上诉状、撤诉状、申请书,其中申请书又包括管辖异议申请、回避申请、延期开庭申请、证据保全申请、先予执行申请、执行申请、查扣财产申请、传唤证人申请等。
2.律师代理的非诉类的法律文书大体可以分为商务文件和一般民事法律文件。前者包括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为建立、执行、变更和消灭相关法律关系而签署的各种合同和协议(包括与之相关的附件、补充协议),以及当事人为完成一定的商业目的,需要出具的各种申请、信件、通知、公告、指示等等,比如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申请,各种知识产权登记,债务催促通知,董事会决议,为制止侵权而发表的声明等等。一般民事法律文件多指为普通民事关系的建立、执行、变更和撤销而需要出具的法律文件。比如遗嘱、收养协议、析产协议、赠与声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