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网

中华全国律协举办《企业破产法》适用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讲座的公告思维导图

我养你
2023-03-07
浏览量: 3
中华全国律协举办《企业破产法》适用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讲座的公告
管理人
案件
业务
讲座
公告
破产
企业
全国
举办
律师法
诉讼指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即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首次设立了管理人制度。按照这一规定,破产案件的管理人除清算组外,主要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律师个人、会计师个人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即将公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申请作为管理人的,应向所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后编入所在地区的管理人名册,今后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均由法院从进入名册的管理人中指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中华全国律协举办《企业破产法》适用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讲座的公告》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中华全国律协举办《企业破产法》适用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讲座的公告》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502a107f84e9d2c99296b08109a0a43

思维导图大纲

相关思维导图模版

首页
我的文件
我的团队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