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外贸出口的朋友大都知道,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前,外贸出口是由国家、地方的外贸专业公司垄断,而且许多出口商品要有出口许可证才能 报关出口 ,那个时候的中国出口受限产品非常多,举不胜举,这也是早期出口受限的主要原因。随着市场的开放,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出口经营权放开,大量的生产企业享有了自营出口权,大量的出口产品取消了出口许可证管理。但纺织品、服装向欧美出口时仍有配额限制,这是典型的中国出口受限产品,他受到出口额度的限制。
另外一种情况是:大量物美价廉的中国出口产品出口到国外,对进口国的相关生产行业形成冲击,因此,不断有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遭到 反倾销 ,这些遭到国外 反倾销 的产品在进口国的进口商申报进口时,要征收反倾销税,他受到的是进口关税额外税赋提高的阻拦。
配额问题和国外反倾销问题成为中国出口贸易的两大拦路虎。他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国外进口商在进口此类中国产品时,进口成本包含配额费或者进口环节的反倾销税额。
相对于中国出口商而言,中国出口商在出口此类产品时,受到了出口数量的额度限制,增加了配额成本或者是由于进口税率的提高,削弱了此类中国产品在国外市场与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中国出口受限产品在常态下的物流方式与成本分析如下:
在存在配额或反倾销税的情况下,中国商品以直航方式直接出口到进口国目的港,国外进口商以中国出口商提供的中国原产地证书及一些相应的出口文件清关。
如果是配额产品,以一个40’柜装3000打棉质裤为例,去欧洲的这类配额(EEC6)价格在很长一段时期是3.00美元/打,输美配额(USA347/348)更高达14.00美元/打。仅仅是配额费,这一个40’货柜的输欧配额费已经达到9000.00美元,输美配额费则达到42000.00美元, 海运 费还未计在内。
如果是反倾销产品,以一个20’柜,货值为30000.00美元的出口欧盟的塑料袋为例,欧盟对中国塑料袋的反倾销税率为28.8%,进口环节,欧盟进口商需支付的反倾销税为30000.00?8.8%=8640.00美元,直航 海运 费尚未计算在内。
如果是一个20’柜的不锈钢螺丝(紧固件产品),货值为100000.00美元,欧盟的反倾销税率为11.4%(最低),进口商需支付的反倾销额更高达11400.00美元。
假如把中国出口受限产品经第三国转口的方式出口,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在出口受限产品时,货物仍然在中国口岸发运,但不以直航方式直达目的港,而是选择一个国际中转 港口 ,将直航变为:头程由中国口岸发送货柜到中转港,在中转港完成换柜重新发运,二程由中转港到最终目的港。在换柜的同时,完成第三国出口文件,用第三国原产地证书及相关配套出口文件作为国外进口商的清关文件。在这种物流方式下, 海运 成本会比直航方式高,但由此规避的高昂配额费或反倾销税则是完全可以抵消转运成本的。
做第三国转口的全程费用项目为:头程海运费、中转港换柜转口费、二程海运费以及文件费。
我们假设直航海运费等于二程海运费,则只需要将头程海运费、中转港换柜转口费和文件费的总和,与配额费或反倾销税作一个比较,就可以知道可节省的费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