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货:进口商或国外公司以电话或传真通知货代货物即将入关,并提交清关文件。委托人应当向货运代理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
2.报关:报关员在接到清关文件后先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海关进行清关。
3.出税:在海关审核无误后,将会自动打出一份进口关税税单和增值税税单,由客户直接交纳税金,或由货运代理代垫税金。进口转关货物,按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
4.查验:税金交纳后等待海关的进一步指示。海关如需查验货物,则由报关员和海关官员共同检验,查验合格后,货物方可放行。
5.送货:根据进口商的要求,货运代理可派车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6.成本核算:在此票货物顺利清关并安全抵达进口商指定地点后,进行后期成本核算。
7.货运代理进口报关发生的费用如下:运输费、报关费、代垫税金、操作费、仓储费等。
8.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此外,进口商应注意货物的申报期。海关规定,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办理申报。如逾期申报,海关则自第15日起按到岸价每日征收0.05%的滞报金。如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海关即变卖货物,在扣除各种费用后,余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