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的共同点是:1、都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不适用于其他的运输方式。2、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即卖方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尤其要注意CIF术语,是在装运港交货,而不是在目的港。3、风险转移的界限都一样,都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眩风险由出口方转给进口方。4、都是象征性交货。
不同点有二:1、双方在运输和保险上的分工不同。FOB术语中是进口方负责运输与保险,CIF是出口方负责运输与保险,CFR是出口人负责运输,进口人负责保险。2、货物的价格构成不同。FOB只是成本价格,CIF是“货物成本价+保险费+运费”价格,CFR是“货物成本价+运费”价格。
DDU条款是指: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
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但是,如果双方希望卖方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以及在货物进口时应支付的一此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ES或DEQ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