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证明即商检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即检验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品质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出口商品品质、规格、等级、成份、效能等实际情况的证书。要求应与合同和信用证的具体规定一致。
(2) 重量(数量)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出口商品重量(数量)的商检证书。对出口商品,该证书是对外交货、结算和银行结汇的依据,也是国内签发提单和国外报关征税的凭证,还可以作为计算运费、装卸费用的计数证件;对进口商品,该证书是对外进行数量、重量结算和发生短缺时对外索赔的依据。
(3) 兽医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检疫的合格证书,是交接货物、银行结汇和进口通关输入的重要证件。它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禽畜肉罐头、皮张、毛类、绒类、肠衣等商品。
(4) 卫生健康检验证书。又称健康证书,它适用动物肠衣、罐头、冻鱼虾、蛋品、乳制品、蜂蜜等。该证书列有食品卫生检验的有关项目,以证明符合卫生要求,适合人类使用,也是交接货物、结汇和国外通关的重要证件。
(5) 产地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包括猪鬃、皮张、马尾、山羊尾、羽毛和羽绒制品等已经过消毒处理的证书。
(6) 证地证书。是证明出口产品原产地的证书,是各国执行贸易管制、差别关税,进口配额制度和海关统计所必需的证件。分一般产地证明书和普惠制产地证。前者由商检机构负责签发;后者一般要求由进口国驻出口国的使领馆签发或认证,或由出口国官方公证签发机构与商会团体核实后签发。
(7) 价值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商品价值的证书。即根据国外买方的要求,由商检机构对专访出具的发票开列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值进行核实后出具的证书。有时机构在发票上加盖价值证明章,与价值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
(8) 残损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口商品存在残损,向责任方索赔的有效证件。根据不同的鉴定项目还可分别出具验舱证书、衡量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