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检部门[StateAdministrationofImportandExportCommodityInspection]国务院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职能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国家商检局。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组织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和进出口商品鉴定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有关的规章制度,协调和处理有关事宜。
国家商检部门是原"三检合并"(动植检、卫检、商检)合并之前,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的简称,这三个部门合并后成立的机构叫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后该局又与国家质量监督局合并,成立了“国家质量监督与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现在质检总局在各省区下设两个系统,一个是质量监督系统,一个是检验检疫系统,前者是省直单位,后者是国家直属单位。
目前,有些法律如《商检法》对进出商品检验工作职能,就由原来的商检部门划入到现在的质检部门。
商检机构[CommodityInspectionAuthorities)国家商检部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设立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的统称。商检机构由国家商检部门根据需要批准设立,负责主管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商检法》、《商检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章办法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或组织实施检验;对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