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以2011年第70号公告发布了《2012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2年1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修改了部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的原产地标准,并制定了《第五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海关总署发布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海关总署发布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41f2dfb3c4980b2db890d566334ff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