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生产和培训工作,不仅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认识,提高安全责任感,提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从业人员的数量增多,其中相当一部分职工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懂安全知识、不熟悉安全操作规范,不会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这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常发生的原因之一。为了依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本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以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 安全意识教育,它是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它包括思想教育和法制、劳动纪律教育。思想教育就是使用人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树立正确的生产安全观,自觉地去组织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法制、劳动纪律教育就是对用人单位领导侧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教育;对劳动者侧重事故危害性教育和有关安全法规教育,以及自主保安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具有统一人们的安全行为,提高用人单位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作用。2. 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主要是安全技能教育,它是巩固劳动者安全知识的一种必要途径。其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作用和一般结构原理,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及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等。3. 安全知识教育,它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卫生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的内容有:用人单位基本生产状况;生产过程、操作方法和工艺流程;用人单位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设备性能及产品结构;安全保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知识;有关预防经常发生事故的基本的方法;各人防护用品的构造、性能和正确使用的常识等。安全卫生知识的内容有:用人单位职业性危害的产生、发散的特点,职业性危害对人体的影响,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及平时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专业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典型案例教育,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为预防事故的发生,先入厂的职工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以及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外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在从事生产活动前,应按规定参加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为了具有预防。控制危险性事故的能力,特种专业从业人员报即从事电器、起重、锅炉、焊接、变压容器、爆破、车间驾驶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教育,即伴随生产过程开展的经常性安全教育。也就是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班;班前班后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前和检修前安全措施交底以及利用标语、板报、漫画、简报、安全教育史、广播、电视、电影等文艺形式,进行形象地安全教育。典型案例教育,即结合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事故教训进行生动的生产安全教育。可以通过召开事故分析会、现场会,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责任、教训。通过典型案例,职工可以看到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应当积极参加日常安全教育和典型案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