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标准化建设的认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其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起着决定性作用。余杭区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在区、镇街两级反复实施宣传动员,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接触标准化、认识标准化、了解标准化、认可标准化一直到实施标准化。有的矿山企业经营多年,矿长的管理经验非常丰富,往往一开始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屑一顾,认为是理论意义大于实践意义,甚至觉得就是一项浪费钱的工作,但是经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深入了解之后,矿长们都改变了最初的想法,并表现出强烈的创建意愿,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极大地推动了标准化建设的步伐。
二、主动搞好服务,增强矿山企业创建标准化的积极性。在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标准化的认知程度和业务水平与推进标准化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有些矿山企业知道标准化建设,也知道实施标准化能带来的好处,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同时,矿山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过低的问题也直接制约了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余杭区把服务企业放在工作的第一位,为创建标准化的矿山企业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并由政府出资聘请专家对矿山企业进行上门指导,及时了解和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为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三、借用中介力量,加大对矿山企业创标过程中的技术支持。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里面包含了14项考评元素,每一项元素内又包含了若干的子项目,因此,矿山企业要完全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项系统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十分不易,非常需要有专业的中介机构来提供帮助。余杭区花大力气组织中介机构为矿山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并鼓励矿山企业进行服务外包,借助中介机构的专家资源优势,全程得到专业技术支持,大大地提高了矿山企业对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信心和达标的成功率。
四、挂钩实际利益,助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进工作,光靠宣传引导还不够,余杭区为了解决矿山企业创建标准化积极性不够高的问题,特别引入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把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立项审批、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劳模评选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充分提高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同时,余杭区还对矿山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凡是通过省级标准化达标的矿山,可以每季度检查1次;通过市级标准化达标的矿山,每季度检查2次;还未通过标准化达标的矿山企业,则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重点加强监管,属地政府必须做到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以这样的差异化监管,并寓监管于服务,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促进矿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五、注重创建实效,夯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对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余杭区一直坚持要注重实效,不能为了达标而达标。达标只是目的和载体,最重要的是企业在创建过程中,对自身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余杭区矿山领域已经连续两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为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