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是非煤矿山大省(截止2011年底共有5620座),多年来非煤矿山事故易发多发。云南省痛定思痛,按照“逐项突破、逐年推进、一年一整治、三年上台阶”的工作思路,五项措施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首次控制在百起百人以下(共发生83起、死亡97人)。
一是扎实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通过2007年—2009年的专项整治,全省尾矿库基本做到证件齐全合法、配套设施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坝体稳定安全,296座危库、险库、病库全部恢复为正常库;149座尾矿库补做工勘、166座尾矿库补做设计、111座尾矿库补做安全评价、144座尾矿库补办“三同时”手续;取缔关闭非法建设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217座、选厂121个,搬迁村庄1个、重要设施1个,迁移住户27户、135人,尾矿库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是扎实开展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2010年至2011年,围绕“打击非法、整治违规、强化管理”和“五有五落实十达标”,全省非煤露天矿山有274座补办了采矿许可证,513座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530座补办了安全“三同时”手续,2211座补做了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2367座整治了高陡边坡,919座整治了违规爆破,1230座整治了排土场,取缔关闭了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364座。露天矿山开采方式、爆破方式、铲装方式根本改变,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和机械化铲装率达到90%以上,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明显加强,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三是扎实开展地下矿山专项整治。2011年,紧紧围绕“完善两大系统、强化三防措施、推行一个制度”,即完善井下生产系统和安全避险系统;强化防冒顶片帮、防中毒窒息、防跑车坠罐措施;推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全面开展非煤地下矿山专项整治,努力提高地下矿山本质安全水平,2011年有20多座地下矿山开展“六大系统”建设。
四是扎实开展矿产资源整顿整合工作。“十一五”期间,连续开展两轮矿产资源整顿整合工作,全省重点抓了120个矿区的矿产资源整合和矿山安全整顿,共取缔关闭、整合矿山1058座,关闭矿井10000多个,全省非煤矿山数量由2006年6678座下降到2011年5620座,在新开采矿山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全省非煤矿山净减少1058座,矿权设置逐步合理,矿山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是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全省各州(市)和多数县(市、区)成立了矿山民爆服务队,对民爆物品实行统一购买、统一运输、统一保管、统一使用、统一回收,规范了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非煤矿山事故连续七年持续下降,连续十余年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全省非煤矿山事故由2004年的140起、死亡174人下降到2011年的83起、死亡9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7起、下降40.7%,死亡人数减少77人、下降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