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超能力生产,人们一般联想到的是小煤矿。然而一些国有大矿,也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
据督查组介绍,宁武县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年产60万吨矿井,2007年生产124万吨,超能力107%,今年1至4月份已经生产原煤74万吨,超能力270%。按年产500万吨建设投产的神华集团神东分公司保德煤矿,2007年实际生产1423万吨,超能力185%,今年1至4月份已经生产原煤484万吨,超能力190.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认为,山西省部分国有煤矿超能力生产可能导致事故的问题较为突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复杂、环节繁多、时间漫长,许多企业采取了“批小建大”的办法。
春节停产放假、节后复产复工,是部分小煤矿惯用的招数,如今,这一企业行为逐步演变为政府行为。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山西省各市只要有重特大事故发生,或遇有重大政治活动、会议或节假日,地方政府就采取停产的办法“防范”事故。
据统计,2007年,有的小煤矿最多能正常生产三个月,因此导致小煤矿往往在有限的生产时间内开足马力超能力生产,或在不允许生产的时间内偷偷生产,成为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由于小煤矿停产时间过长,系统不正常,也易导致井下隐患不断出现。
另外,由于山西省小煤矿的关闭缺乏稳定的政策和长远的规划。致使目前保留的小煤矿业主心里没底,无心投入,一门心思拼命生产,或择机转让,拟关闭矿也在关闭前最后疯狂生产。
据了解,湖南省两年多来共关闭煤矿1099处,但彻底关闭的只有443处,仅占40.3%。部分关闭后被纳入资源整合的煤矿,生产系统基本保持完整,极易造成非法生产。
不懂煤矿,居然成为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不下井的堂而皇之的理由。
据督查组了解,湖南省36个主要产煤县(市、区)煤炭局局长中,有27个是由非煤炭专业的原乡镇或其他部门领导担任。耒阳市煤炭局干部职工多达212名,只有不到10%的专业人员。
一些地方政府虽然采取了县领导包片,乡领导包矿,矿上派驻安监员、技术特派员等一系列措施,但收效却不大,没有根本解决煤矿数量多、办矿标准低、从业人员素质差等问题。
还有一些政策措施在基层,特别是在煤矿企业存在层层递减、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四川省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普遍存在只下井不带班、只计次数不计时间以及下井集中在早班,晚班空档的情况。
督查组认为,这说明有的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缺乏治本之策。
非法开采、“以采代探”可谓老问题了。然而在政府如此强调安全生产的背景下,这类现象依然十分严重。
据督查组介绍,湖南省现有526处煤矿采矿许可证过期,占颁证总数的47.2%;253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占颁证总数的23.6%;472处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占颁证总数的44.1%,这些煤矿有相当部分在违法组织生产。
山西省原平市、宁武县均发现有非法私挖乱采的现象;近期太原、忻州市公安局分别破获的几起私制炸药等火工品案件,也从侧面说明非法私挖乱采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很突出。
重庆市产煤区、镇虽采取了一些打击措施,但打击力度不够,南川区水江镇有30多处、东城办事处有20多处已关闭小煤矿存在死灰复燃问题。